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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来源:     日期:2025-09-03    浏览量:

为做好外国语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依照《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5号)、《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江大教[2025]88号),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

(二)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二、推荐条件与要求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实践能力强,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 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申请时无未解除的处分)。

(六)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 6.5分或托福成绩85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四成绩良好以上。仅认定学校教务处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

(七)通过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仅认定学校教务处组织的各类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

(八)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 20% (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不及格不超过1门次。

(九)在部队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者,且符合国家研究生报名条件,可以直接推荐。

三、推荐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给外国语学院9个名额。学院主要参考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数量在全院应届毕业生数量中所占比例,分配英语专业2个名额,英语师范专业5个名额,日语专业1个名额,英语(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1个名额。如果因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导致分配到各专业的名额没有用完,经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名额调剂到其他专业。

四、推免遴选办法

推免生遴选工作采取“本人申请、学院综合评价、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学院各专业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学校拟推免学生名单,报校党委,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办法:

综合评价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必修课)和发展素质评价分组成。其中,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占 85%,发展素质评价分占15%。

(一) 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

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平均学分绩点×10+50

(二)发展素质评价分

学院通过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论文、竞赛获奖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发展素质评价。

评价指标体系及赋分方法见《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5号文)中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五、推荐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院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学院制定并公布推免工作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2.个人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和《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附件 3),并将申请表和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荣誉称号等)报外国语学院。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科研论文、志愿服务等发展素质加分项的获得/发表/完成时间应不晚于学院要求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3. 学院推荐

学院成立院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论文、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学院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填写《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科研论文和竞赛获奖审核鉴定意见表》,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推免系统和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学院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以及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的审核答辩工作(如审核认定结果有变动须及时向学生反馈),并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得出申请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排名后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同时提交 2 名候补推荐学生名单。经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拟推荐名单(含候补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免相关整套材料于 9 月10日前报教务处。

电子材料包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推荐汇总表和答辩全程录像。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括:

(1)学院推免工作细则;

(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

(4)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科研论文和竞赛获奖审核鉴定意见表;

(5)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

(6)发展素质相关证明材料;

(7)推免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

(8)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鉴定结果和推荐名单公示截图。

六、其他事项

1.严格落实报备和回避制度。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 等)参与学院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主动向外国语学院递交《推免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说明情况。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推免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须递交外国语学院。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已通过本细则,现予发布,照此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