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7〕1号)、《<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江大校〔2020〕224 号)、《关于印发<江苏大学家具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大校〔2020〕18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拟处置一批固定资产(明细见附件)进行公示,如对公示拟报废资产有异议,请在2025年2月26日前与院行政办联系,联系电话:88780255。
外国语学院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