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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

湖北仙桃市2024年引进研究生100名公告

来源:     日期:2024-07-03    浏览量: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研究生100名(部分岗位放宽至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仙桃市2024年引进研究生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国内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限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学校毕业,第一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已在仙桃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7.按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2024年7月1日9:00—7月7日17:30)。通过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xtyj)注册并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务必提供真实、准确、有效信息,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资格审查(2024年7月1日9:00—7月9日17:30)。由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情形的,一律按规定取消引进资格。

3缴费确认(2024年7月10日9:00—7月12日17:3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打印《报名登记表》,考试报名费用5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可咨询用人单位,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仙桃市2024年引进研究生岗位计划表》。





四、面试


原则上只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等另行通知。
1.对博士以上学位人员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采取“一事一议”形式,通过考察直接引进,不受引进计划限制。
2.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引进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10的岗位,加试初试(以笔试形式开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3.面试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小于1:1的岗位按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于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全部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对象。

1.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材料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

3.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岗位递补未果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公示和聘用

对拟引进对象在仙桃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政策待遇

1.引进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7级、8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工作满2年且表现优秀的分别聘任为7级、8级职员;引进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7级、10级核定工资待遇,初次参加职称评审的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的,通过考试后认定),分别聘任到专业技术8级、10级岗位。已取得职员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的,直接聘任到同级岗位。

引进到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的人员,岗位薪酬待遇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人员,按照5年内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本科生6万元,逐年发放生活补贴;按照5年内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本科生6万元,逐年发放住房补助。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离职的,停发相应待遇,并追回已发放的住房补助。
市属公立医院、仙桃职业学院、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引进的人员,生活补贴、住房补助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引进人员的子女首次入学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按照个人意愿和就近原则,协调安排学位。配偶愿意来仙就业的,在政策范围内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途径安排。
4.市直事业单位、市属公立医院、仙桃职业学院引进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引进的人员,签订企业正式职工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请考生及时关注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报考单位。

2.本次引进工作收取考试费用50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因特殊情况需对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发布的公告为准。

4. 本公告由中共仙桃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728-3490025(仙桃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岗位计划表请点击链接查看:《仙桃市2024年引进研究生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