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及自杀预防实施方案 (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及自杀预防工作的保障体系
(一)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1、“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和自杀预防”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陆云松
副组长:夏建如
成 员:刘红伟 朱妍婕 丁永萍 丁敏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①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学习;
②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提供政策保障;
③协调各年级各专业开展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工作;
④定期召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例会,听取学生汇报心理健康状况,解决实际问题;
⑤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人员、物资、经费保障等。
(二)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专门机构
1、在学院办公区域设立大学生心理咨询场所,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2、在学生宿舍建立心理工作室,配备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书籍。
(三) 加强心理工作队伍建设
1、建立一支以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为要求的专职咨询人员,年级辅导员作为兼职咨询员相结合的工作队伍;
2、建立一支以学院心语社成员、班级心理委员、优秀学生干部为主的朋辈心理咨询员;
3、定期组织心理工作队伍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心理问题的鉴别能力、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及心理健康知识素养。
二、建立大学生心理危机及自杀预防三级预警机制
(一)一级预警:宿舍
1、加强宿舍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友爱氛围,降低学生孤独感,增强归属感,为学生构建心理支持系统;
2、充分发挥宿舍长的作用,要时刻关注宿舍每位同学的状况。
(二)二级预警:班级
1、设立心理委员,做好班级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工作;
2、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团员的骨干作用,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及时、主动与老师取得联系。
(三)三级预警:学院
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引导学生掌握适当的心理自我调适方法,提高学生识别及防护心理疾病的知识;
2、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筛查出存在心理障碍的学生名单提供给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掌握并采取相应措施;
3、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经常深入学生之中,关爱学生,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为学生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减轻心理压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4、心理辅导员与年级辅导员要熟悉心理干预流程,出现重要情况,应立即向学院领导、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在专家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地干预。
三、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及自杀预防工作
(一)确立预警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以及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3、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身体发现严重疾病、遭遇性危机、感情受挫、受辱、受惊吓、与他人发生严重人际冲突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4、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特别大以及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5、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6、性格内向、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有严重心理疾病(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8、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①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②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无端致以祝福、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③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二)建立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快速反应机制
1、快速反应机制的成员组成
外国语学院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快速反应机制的组成人员。
2、快速反应机制的主要工作脉络
宿舍:发现情况后立刻向主要学生干部汇报情况;
班级:及时与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取得联系;
学院:对学院学生的心理危机事件紧急处理,并向学工处、心理健康中心、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采取干预措施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学院须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或专家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2.如评估某学生可以在学院边学习边治疗,学院须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进行专家会诊、复诊;
3.如评估某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校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如评估某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院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二)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要密切关注,视其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该生家长到校;
2.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如评估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院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如评估该生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院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正在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一旦发现便立即启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快速反应机制”,各有关部门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协调配合处理危机;
2.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3.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4.对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5.正确应对新闻媒体,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四)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2.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对该生精神状态进行心理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学院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五)愈后鉴定及跟踪干预制度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申请复学时,应向学院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学院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校医院等相关部门或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评估确已康复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复学后,学院相关人员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学院应组织专家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六)对危机知情人员的干预
危机过后,需要对知情人员进行干预。可以使用支持性干预及团体辅导策略,通过班级辅导等方法,协助经历危机的大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同学、家长、辅导员以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尽量减少由于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五、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的注意事项
1.学院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避免人为地制造特殊的环境给被干预学生造成过重的心理负担,激发或加重其心理问题;
2.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学院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及其他人员的安全;
3.学院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载,妥善保存;
4.如果发生的心理危机或自杀涉及他校,要做好沟通、协作,实行联动机制;
5.干预措施中涉及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六、工作要求
1.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并及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2.工作到位。危机发生后,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3.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4.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保证资料详细完整;
5.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外国语学院
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