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次申报时间为即日起开始至11月11日结束,申报教师提交开课申请表和课程教学大纲各一式一份,经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申报截止日期前统一交至教研科,同时申报教师将学院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按序扫描合并成单个pdf文件,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轻应用搭建平台→教务处→教师”栏目中的“新开设校公选课申报”在线提交,并及时关注教务处在线审核反馈意见。
申报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1.授课教师应取得主讲教师资格,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并至少完整地讲授过一门课程,教学质量考核优良;授课教师对课程内容应有较深入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2.课程必须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提供完整的教学大纲,有教学参考书等学习资源;有实验要求的课程必须具备相应的实验教学条件。
3.教学大纲必须经制定人、审定人和批准人审核签字;多位教师共同授课时,开课申请表中分别填写各自的教学经历及评教结果、相关研究成果;申请加入已开设课程教学团队时,开课申请表中应填写课程编码和课程名称,同时一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
教务处
2024年11月6日